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八部門近日發布了《關于推動技能強企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在明確了企業對技能人才培養發揮主體作用的基礎上,還就如何調動多元市場力量從而擴大企業技能人才供給以及完善企業技能人才的評價與激勵等重要現實問題給出了清晰的政策創新路徑。
目前我國技能人才總量超過2億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超過6000萬人,但與龐大的勞動人口相比,不僅總量不足,而且結構性短缺現象嚴重。拿制造業來說,雖然中國為全球制造業第一大國,但相較德國與日本制造業45%-50%的技能人才占比,我們卻不到30%,且高技能人才占比更低;不僅如此,像數控、模具、儀表、電子電工以及焊接等工種的技能人才供給持續保持在緊張狀態,求人倍率(崗位空缺與求職人數的比率)長期保持在2以上,且供需缺口正在越拉越大。
技能人才的短缺不僅造成制造業效率低下,而且導致企業許多先進的智能化設備得不到及時的利用與維護,人機難以有效關聯與匹配,企業難以形成創新內驅力,最終直接延緩或者阻礙傳統制造業的轉型升級;高技能人才的嚴重不足,勢必弱化甚至阻斷科技創新和產業現代化的連接與共振,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會抑制我國新興產業培育壯大,以及未來產業布局建設的空間與進程,進而增加與提升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邁進的難度與風險。
此次發布的《指導意見》將企業視為技能人才培養的重要主體。相比高等學校、高職與中等職業學校(技校)、培訓機構等技能人才培養陣地,企業不僅擁有實踐經驗豐富的師資力量(師傅),還具備完整的生產車間、機械設備等硬件設施。同時,學員從理論學習到實踐應用的轉化路徑更短,培養成本較低且見效更快。
按照《指導意見》,除了常見的短期培訓、技術比武與技能競賽以及以小組或車間為單位的生產工藝與科技攻關外,企業更要發揮以師帶徒特別是技能大師工作室、勞模工匠創作室等特定機構優勢,統籌利用多渠道資金資源,建設技能實訓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此外,企業還可以利用資本、技術、知識、設施、設備、場地和管理等要素,舉辦或者聯合舉辦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還可依托職業學校、企業培訓中心等建設工匠學院,進一步推動技能人才培養的多元化和高質量發展。
為支持企業培養貼合崗位需求的技能人才,滿足轉型升級需要,《指導意見》提出“支持企業按需設立學徒崗位,對新招用職工、在崗職工和轉崗職工進行學徒培養”,同時支持企業參與工學一體化、現場工程師培養,鼓勵企業與學校聯合,招工招生一體、入企入校同步、企校雙師聯合、工學交替培養學徒。就此,企業可將簽訂半年以上實習協議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技師班畢業生)納入新型學徒范圍,對畢業后與實習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從入職開始由國家財政提供補貼。
與將企業作為技能人才培養主體相共振,《指導意見》還提出了打造以企業為中心的產教評技能生態鏈,即由企業出崗位、出標準、出師傅,學校出學生、出教師、出教學資源,政府出政策、出服務、出管理,打造以產業鏈鏈主企業、行業龍頭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為主體,高等學校、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培訓機構、技能評價機構、就業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共同參與,產業、教學、評價銜接融通的技能生態鏈。
企業分配制度是吸納、留住與激勵技能人才的最重要風向標。除了建立與職業技能等級序列相匹配的崗位績效工資制外,《指導意見》鼓勵企業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生產一線和急需緊缺的技能人才傾斜,并通過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技能人才工資水平。尤其是對于高技能人才,《指導意見》提出要支持與引導企業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和崗位分紅、股權激勵等中長期激勵辦法,并要求國有企業在如何對高技能人才中長期激勵制度的創新方面發揮示范作用。除了薪酬物質激勵外,《指導意見》還非常明確地提出要加強對企業技能人才的精神表彰,包括政府特殊津貼、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五一勞動獎章、五四青年獎章、青年崗位能手等評選和榮譽要向企業一線高技能人才傾斜,同時將企業急需緊缺高技能人才納入地方人才引進目錄和城市直接落戶范圍。這些舉措,都是很務實的,其效果也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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